商业保理政策最全梳理
一、商业保理相关概念
商业保理公司定义:商业保理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
来源:商务部《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商业保理定义:商业保理,是指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力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至少两项业务的经营活动。
来源:商务部《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二、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概况
1、试点起步期
2012年6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同年10月,商务部再发布《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并对其做出工作要求与规定,标准着商业保理行业进入试点起步期。
2、快速发展期
试点起步后各地担保机构急剧增加,商业保理公司由2013年的322家,增长到2018年企业总数的11541家。2013年8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起;2014年4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3月,商务部发布《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2016年8月,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
3、规范减速期
2018年5月商务部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将商业保理公司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分给银保监会;随后2019年10月银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从依法合规经营、加强监督管理、稳妥推进分类处置、严把市场准入关等六个方面加强商业保理的事中事后监管;2018、2019年分别出台政策对商业保理做出了严格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我国商业保理行业进入规范减速阶段。
三、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变迁
我国商业担保公司发展时间较短,出台的政策法规较少。从监管历史来看,我国商业保理行业的监管主体经历过一次变更,在最初的商务部(2012年-2018年)主管到后来由银保监会(2018至今)主管。具体变更如下:
2012年至2015年,商务部发布《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商务部指导主管商业保理行业、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监管各地地区商业保理企业的监管形式。
2016年至2018年,商务部发布《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由商务部主管,各省市人民政府实施监督管理,各地金融监管局统一归口管理的监管形式。
2018年至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将商业保理公司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分给银保监会,形成了银保监会主管制定经营和监管规则,各地金融监管局具体实施的监管形式。
四、融担行业重点政策
金融监管政策库最新数据显示,商业保理行业监管政策法规出台减少,其中法律规范基本都是行业规范和地方性法律规范,法律层面并没有出台专门的商业保理法律法规,亟待出台完善的商业保理行业法律法规。
2013年8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试点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内商业保理行业展开行业统计、报告重大事项和实施监督检查。
2016年3月,商务部发布《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建立信息系统、监管评级、举报投诉、法律责任等规定。
2019年10月,《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从依法合规经营、加强监督管理、稳妥推进分类处置、严把市场准入关等六个方面加强商业保理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细化的规定。
各地方针对商业保理行业政策请在金融监管政策库中查询。
查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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